广东省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

讯 记者郭思琦、通讯员粤应宣报道:24日,记者从省减灾委员会获悉,针对当前暴雨洪涝灾害,根据《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》规定,省减灾委员会决定于4月24日16时将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。省减灾委要求各地、各有关部门要把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,及时启动或调整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,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责任落实,落实落细灾害救助各项措施,及时准确统计报送灾情,妥善安置受灾群众,规范有序发放...

广东省启动Ⅳ级救灾应急响应

4月21日,针对韶关、清远两市暴雨洪涝灾情,根据《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》规定,广东省减灾委已启动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。广东省减灾委要求各地市、省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,采取有力措施,及时发放救灾款物,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、有衣穿、有水喝、有地方住、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,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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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5-15 14:22:54 1715754174